武汉青山法院“执破融合”为企业出清债务1700万余元
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欢 通讯员 柯杰 邓梦云
“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在开始。”
今年9月,随着法槌敲响,一场破产清算债权人会议在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召开。
在这起执破融合案件中,某餐饮公司未支付某商业公司租金,经诉讼进入执行程序,该餐饮公司负责人称因公司经营管理不善,导致资不抵债,已停业多年。
执行法官查明该餐饮公司名下确无财产可清偿债务,具备破产条件,“执破融合”团队审查破产清算申请后,依法裁定受理该案件进入破产程序。
与以往不同的是,这次债权人会议主持席上就座的除审理破产案件的法官外,还有执行法官。
今年5月,青山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,积极推进“执破融合”改革试点工作,充分发挥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叠加优势,为促进市场出清,优化资源配置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“执破融合”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,青山区法院执转破案件简化审理适用率100%,执转破适用率位居武汉市基层法院前列,现已为数十家企业出清债务1700万余元。
“畅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渠道是提高‘执破融合’案件办理效率的关键。”青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。
为推进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深度融合,青山区法院制定工作指引,建立“双向列席”专业法官会议机制,探索构建破产事务管理中心,实现执行和破产程序信息互享、结果互认,为案件办理按下了“加速键”。
“执破融合”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,青山区法院破产案件平均审理用时同比下降20.37%。
今年年初,某餐饮公司因资不抵债,申请人向青山法院申请执行转破产。经深入调查,执行法官了解到公司还有挽救的可能。经执行法官多次协商,最终促成债权人与公司及股东达成和解协议,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结该餐饮公司的破产程序,公司经营主体资格得以保留。
据悉,为解决企业债务清偿难题,青山区法院因案施策,发挥好破产审判中撤销权、解除权、股东认缴出资未到位、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等机制优势,进一步扩充债务人责任财产范围,提高债权清偿率。而执行程序中的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企业股东能形成有效震慑,两种程序的效果融合,最终实现“以破促执”,既实质性化解纠纷,又助力企业轻装上阵。
“我们将进一步发挥‘执破融合’机制‘乘数效应’,探索以破促执新路径,做好以执助破新方法,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。”青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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